追求幸福的權利,是人人都有的吧!不是嗎?
無論你在哪一個階級地位,哪一種身分,不都是希望可以得到想要的人生?
並且,希望被父母、朋友所祝福的吧!
西元2000年就在荷蘭出版的《#國王與國王》,
皇后說:「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,已經結過兩次婚了。」
看到這裡,覺得很有趣,離婚,在早些年代裡不也是不被傳統觀念所接受嗎?而現在,許多繪本都在替離婚的家庭做心理輔導,像是即使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,我們還是一樣愛你。我想表達的是,時代的變化是飛快的,但無論你處在什麼樣的關係裡,都不應該失去愛人與被愛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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